【工會捷報】爭取有成!嘉義縣 108-114 學年度教甄錄取教師介聘年限全面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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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起:制度斷層下的權益孤兒
本會於 115 年 3 月 10 日接獲會員陳情,反映 111-113 學年度錄取之教師,面臨「綁定 6 年且禁絕縣內介聘」的嚴苛困境。
經本會深入研析發現,嘉義縣教甄制度出現明顯斷層:
108 年以前: 服務滿 3 年即可介聘。
111-113 年: 簡章強制要求服務滿 6 年(含縣內外)。
114 年(新制): 恢復為「滿 3 年可縣內介聘」。
這導致 111-113 學年度進榜的老師,成為唯一被強制「綁死 6 年」的群體,造成同校、同工教師間因進榜年份不同而產生顯著權益落差,恐有逾越母法授權之嫌。
▎本會行動:精準對話,維護教師工作權
本會理事長劉政昇在蒐集相關法規與會員訴求後,立即展開密集行動:
3 月 17 日: 向教育處顏廷育副處長提出具體建議書,強調《教師法》保障合理的流動權,不應讓行政契約(簡章)凌駕於平等原則與家庭照護需求之上。
法理攻防: 主張簡章雖具契約性質,但主管機關有權透過「行政解釋」優化制度,解決過渡期的權益失衡。
▎溝通有成:縣府發函回歸中央法規
經本會積極爭取,感謝教育處顏廷育副處長秉持「友善職場」精神,召開會議研商後,於115/4/1正式發函各校(府教幼字第 1150084929 號):
放寬重點摘錄:
為維護教師權益及營造友善職場環境,放寬本府 108 至 114 學年度教師甄選錄取教師之服務年限限制。
未來將:
不再依各年度簡章規定辦理。
回歸適用中央介聘辦法及本縣注意事項規定。
(註:偏遠地區原住民重點學校普通班教師因受專法聘任,仍依原規定辦理。)
▎理事長感言:工會是您最堅實的後盾
理事長劉政昇表示:「看到會員的需求,工會絕對責無旁貸。此次成功推動年限放寬,代表縣府願意聽取基層心聲,更是全縣 108-114 學年度晉用老師共同的權益提升!」
本會將持續關注各項教育政策,確保每一位教師都能在尊嚴且友善的環境中發揮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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