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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教師職業工會暨教師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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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小时前


校事會議程序漫長 瓦解教育現場價值
教育部近日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雖為建立制度分流,然而細看配套修正的《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六條之一,卻發現原本校內管理的「平時考核」,正被迫推向高度法制化的「調查程序」。 《解聘辦法》第九條之一新增「校長召開之會議若認定行為人涉及《考核辦法》所定教師懲處之情形者,應適用或準用該辦法之規定辦理」;《考核辦法》中也規定,經認定行為人涉及教師懲處之情形者,學校應派校內人員調查;必要時,得派校外人員調查。這兩個修正法條配套之後,即使只是輕微或單次親師生衝突,也都必須進入調查程序。 從教育心理學的角度來看,校園管教絕非當事人間的私事,更是全體學生的學習過程。根據班杜拉(Albert Bandura)「社會學習理論」(Social Learning Theory),學生透過觀察他人的行為後果來學習規範,這被稱為「替代性學習」。當學生出現偏差行為時,教師給予明確且相稱的處置,能讓全班同學在觀察中預見行為邊界,從而學會自我控制。 然而,現行修法卻可能讓這種「替代性學習」機制失效。根據《解聘辦法》與《考核辦法》的新制,一旦被檢舉
7小时前


【投書】寒風中的教育怒吼 廢除校事會議
剛放寒假的首個週末,本該是基層教師休養生息的時刻。然而,上千名來自全國各地的老師,卻選擇週日下午頂著寒風聚集在教育部旁,發出沉痛的怒吼。這群平日裡在學校含辛茹苦耕耘的教育工作者,若非被逼入絕境,何苦在珍貴的假期走上街頭?他們訴求的核心極其明確,廢除導致親師生信任崩盤的「校事會議」,停止對教學現場的政治與行政霸凌。 目前的教育現場,正陷入一種前所未有的「法律化」危機。原本為了處理極少數不適任教師的校事會議,在制度惡修下,已演變成第一線老師動輒得咎,學校疲於奔命的行政怪獸。 現在的校園,家長若對學生管教稍有微詞,甚至僅因孩子座位安排、考試分數不合意等,便能輕易透過檢舉啟動校事會議。「小案大辦」的歪風,讓學校不再是授業解惑的殿堂,而成了調查報告琳瑯滿目的類法庭。基層老師不僅要面對隨時可能被外部調查員審問的壓力,更要忍受那種被當作嫌疑犯對待的職業羞辱。 在「零成本檢舉」的環境下,教師面臨的是空前的行政壓力與精神內耗。一名老師可能因為一句發自善意的糾正,就必須面對數月的調查程序,寫不完的自陳書、對不完的訪談紀錄。當濫訴成為常態,制度卻無法保護專業,最終心
7小时前


本會及全教總號召千人上街怒吼:廢除「校事會議」調查制度!
今早,為了要捍衛教師教育專業尊嚴的訴求,縣工會號召嘉義縣的夥伴並跟全教總及各地友會伙伴到教育部前表達廢除校事會議的遊行陳抗!現場有多名立委及政黨代表聲援,包括牛煦庭、洪孟楷,以及台灣基進黨代表等。 全教總針對教育部近年強推之「解聘辦法」及「校事會議調查制度」嚴重摧毀教學現場、傷害教師尊嚴,於今日號召全台逾千名教師,集結於教育部前,發起「0125 廢惡法、救教育」行動。 全教總要求教育部廢除疊床架屋的惡法,並即刻清查素質堪慮的調查員人才庫,停止以「法律行政」霸凌「教育專業」。 這幾年解聘辦法已傷害許多老師,更造成教育現場管教的消極化。而今天在抗議會場,亦有四位老師上台控訴濫訴的縱容,對老師的苛刻,讓人聽了十分心碎與動容… 現場聚集來自各縣市上千位老師,老師們的訴求一致,只希望能安心的教書,還給老師尊嚴! 所以這樣的解聘惡法要廢除,臺灣的教育才有救。 這次全教總號召千人上街怒吼:廢除「校事會議」調查制度! 全教總五大核心訴求: 1. 廢惡法: 重新檢討「解聘辦法」之存廢,回歸《教師法》與原教評會審議機制。 2. 清人才庫: 教育部應嚴格檢視現行調查員
1月26日


本會反對《教師解聘辦法惡修》 「有罪推定、未審先判」寫進制度的那一刻!—嘉義縣教師職業工會暨教師會
攤開《教師解聘辦法》,本次修正通篇條文中竟有26 次多處直接使用「被害人」一詞(如第五條檢舉規定、第十一條處置規定、第五十二條陳情規定等),甚至在第十一條以「疑似被害人」保障其權利的脈絡下,仍在同條多處以「被害人」指稱當事學生。 這種用語在事實尚未確定前,等同先行貼上「被害」標籤,讓制度呈現「刑事案件化」的思維,對教師工作權與人格造成羞辱與不可逆的社會性傷害。 若最終調查不成立,請問誰才是被害人? 憲法及《兒童權利公約》( CRC)早已保障學生完整救濟權教育部卻以預設對立、貼標籤的方式對老師運作制度,無助於校園信任重建。放眼我國法規,除非身分已經確認,從未有法條在調查前就如此定性。 這樣的用語,傳遞的是什麼訊息? 不論事件大小、不論事實真偽,教師一進入程序,立刻被放在「加害人」的位置。這不是中立調查,而是立場先行、結論在前,等同把「有罪推定、未審先判」直接寫進制度。 當法條語言本身就已經站隊, 當程序一開始就失去公平起點, 教師的專業、尊嚴與正當程序保障,還剩下多少? 這不是文字遊戲,而是制度態度的赤裸展現。 嘉義縣教師職業工會暨教師會邀請大家—
1月23日


慟!教師解聘辦法惡修真相:「考核變調查」!嘉義縣教師職業工會暨教師會反對《教師解聘辦法惡修》
😰當「例行性考核」變成「辦案化調查」:校園大小事,全憑外人只以法律專業判斷❓ 📒本次修法新增【第9條之一】明定學校接獲檢舉後,只要在三加一會議被認定「涉及教師成績考核之懲處情形」,就改依《教師成績考核辦法》處理,且不適用原本「是否受理」之規定。 🔍 更關鍵的是,隨之連動的《考核辦法》第6條之一,首度明文規定: 👉 教師考核可以啟動調查程序 👉 校內人員必須調查,必要時還可動用校外人員 ⚠️這代表什麼? 原本「行政了解後判斷即可」根本毋需進入冗長程序的事件,被直接推進高強度的調查路徑,讓過去不需辦案的考核,也全面進入調查模式。 👉 其後果是—— 學校將長期陷入「全年辦案」的惡性循,行政與教學能量被持續消耗, 教師的專業判斷,隨時可能被轉化為調查對象。 這不是技術修正,而是制度方向的重大轉彎。 嘉義縣教師職業工會暨教師會邀請大家—— 👀 一起看清「考核調查化」的真實影響 🤔 一起思考校園將被推向何種樣貌 🛡️ 一起守住教育專業不該被辦案化的底線 基層心聲:原本不需辦案式的考核,全面進入繁瑣調查模式!
1月21日


慟!「教師解聘辦法」惡修真相:被架空的「受理審查」
🏤 校園自主被架空?揭開第九條「外部一條龍」陷阱! 📒修法後新增 第9條 規定:學校接獲檢舉後,校長應邀集外聘之調查人才庫專業人員一人,及校園事件處理會議(以下簡稱校事會議)委員之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各一人召開會議,除校長僅得表示意見而無表決權...... ⚠️ 最瞭解校園現場的校長被排除,卻讓對校園脈絡陌生的外部人員,在案件入口就握有關鍵影響力,等同將校園專業自主權拱手讓人。 🔍 這樣的設計,恐形成「外部一條龍」: 👉 受理、調查、評斷,皆由同一批外部人員主導 👉 成案容易、撤案困難,學校長期陷入調查泥淖 👉 校長權責被架空,教師生涯承擔巨大風險 📣 當外人權力凌駕校園專業,我們不能沉默。 👀 一起看清制度 🤝 一起發聲 🛡️ 守住教育現場的專業尊嚴與自主底線 基層心聲:「校長沒票外人投?權責不分亂了套,學校淪為調查工廠! #全教總 #嘉義縣教師職業工會 #嘉義縣教師會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L8S8JqWmX/
1月20日


幹部投書:校事會議有如「類司法調查」 親師生恐三輸
20260119聯合報A12民意論壇 「校事會議」制度自實施以來,已將校園變成了充滿猜忌的「類法院」;與其在錯誤的框架上補破網,教育部應拿出魄力廢除校事會議,回歸教育專業,否則終將導致親、師、生三輸的崩潰局面。 唯有徹底廢除這套與教育現場格格不入的制度,讓管教回歸原本的專業機制,並建立明確的冤案補償與教師支持系統,才能重建消失的師生信任。教育部若再不及時止損,校園司法化錯誤政策的代價將是下一代的未來。 楊智強/嘉義縣教師職業工會副理事長 https://reurl.cc/VmvQW6
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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